过20个城市已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相关政策

      共有产权住房,即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分配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资金数额及将来退出过程中所承担的权利义务;退出时由政府回购,购房者只能获得自己资产数额部分的变现,从而实现保障住房的封闭运行。 共有产权住房将为转换房地产调控方式起到积极作用。 2007年,江苏省淮安市最先在全国提出共有产权房,近日,杭州出台共有产权住房新政,首个共有产权房项目落址临平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超过20个城市已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相关政策,或已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淮安、黄石、深圳、杭州等19地已出台政策,珠海、茂名两地已于年内结束相关政策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过20个城市已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相关政策

     此外,也有10多个城市表示将研究探索、发展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包括雄安新区、哈尔滨、济南、合肥等。在公布政策的上述20余城中,多数城市明确划定了购房者购房时持有的产权份额,普遍为不低于50%,少数城市要求不低于60%。此外,上海、深圳、西安、成都等15个城市提到,购房者后续可进一步增购政府持有的产权份额,取得全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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