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相关部门解答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

      5月22日,湘潭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促进湘潭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副市长陈爱民出席。发布会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湘潭市相关部门解答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
       记者:购房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请问咱们湘潭市在缓解群众购房支付压力方面,政府有哪些支持措施?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胜辉:《若干措施》从信贷、公积金、补贴以及二手房评估价格等方面尽量降低交易成本,缓解购房者压力。金融信贷方面,降低首付比和贷款利率,拥有1套住房且已偿清贷款的家庭,改善性购房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公积金方面,从额度、范围方面给予突破性支持:一是提高贷款限额,由原来的家庭个人40万、夫妻双方50万标准提高到6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和高层次人才还可以提高到80万元等。二是扩大人员覆盖面,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三是放开贷款产品限制,从支持刚需购房需求拓展到改善型购房需求,对于购买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含)或者购买价格超过150万元(含)的新建商品住房也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财政补贴方面,推陈出新呈现三大特色:一是从过去房博会阶段性措施变为年度措施,有利于稳定购房者预期,助力更多的人圆购房梦;二是由原来较为复杂的补贴比例统一为一个标准给予财政补贴;三是由特定购房群体拓展到所有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群体,让更多的购房者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合理确定二手房评估价格,调低二手房系统生成的评估价格,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
 
      记者:湘潭市是教育大市,也是人才聚集的地方,各类高等院校多,大学毕业生多,有愿望到湘潭创业就业的人才也多,请问对于大学毕业生留潭来潭就业创业,在购房方面能得到哪些优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潘永其:为吸引和鼓励大学毕业生来潭留潭安家立业,我们给予三重优惠政策。第一,有普惠待遇。刚才介绍的金融信贷、公积金、购房财政补贴等政策均可以享受。第二,有人才购房补贴。将《莲城人才行动计划》中人才购房补贴范围拓宽到大专以上学历,延伸到所有用人单位。从大专生、本科生,到硕士、博士,只要到湘潭创业就业半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从200元/平方米到100元/平方米不等。如全日制本科生,购买了120平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就可以享受1.44万元人才购房补贴。第三,有价格优惠。对当年新进入我市就业创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各开发企业在审核备案后可以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再给予5%的折扣浮动促销。
 
       记者:刚才发言人提到要着力帮助房地产企业纾困解难,能否具体给我们介绍一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新平:为帮助房地产企业纾困解难,我们从降成本、提速度、优服务方面予以支持。第一,降低企业开发成本。分期缴纳土地价款,可以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至不低于50%,在12个月内全额缴清。调整项目资本金、预售资金和维修资金管理模式,项目资本金可以以保函形式或以预售资金替代,存量项目资本金提前一个节点申请解控,缓缴企业自持部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率。第二,支持企业加快开发进度。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一网通办”等工作,容缺办理相关行政许可。适当放宽施工许可、预售许可条件,实行分阶段发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优化预售许可办理等。
 
       记者:随着长株潭城市一体化和都市圈建设加速推进,湘潭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越来越高,对停车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请问我们新出台的政策在结合规范停车和推动老百姓购买地下停车位、车库方面有什么措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勇:这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将解决市民停车难和房企车位去库存难进行了统筹考虑。一方面,购买地下车位、车库可享受财政补贴,维修资金缓交一年,车位、车库的土地出让价款予以优惠,鼓励地下车位、车库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面,开展城市道路广场和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占道停车,严禁小区内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引导车辆进入地下车位、车库停放。
 
       记者:据了解,当前我们房地产市场正进入转型阶段,请问在房地产去化方面我们有什么具体措施?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主任粟先:在推动房地产去化方面,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出台了措施。第一,对已出让但尚未建设的商业用地,在满足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按申请审核后可调整为居住、养老、文化、体育等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其土地出让金不再重新核算、不退不补。第二,分期实施的商住项目,在符合上位规划、产业政策且满足配套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评估论证并按程序审核后可以适当降低商住配比。对“商改居”的出让年限按相关程序批准变更。第三,对新出让的居住用地,原则上新建的商住配比不低于2%,需满足最低的小区配套要求。第四,降低公寓业主使用成本,对市城区公寓居民住户,只要符合“一户一表”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抄表到户后,可申请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来源:湘潭市政府网站)

      延伸阅读: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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