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商转公贷款问题

安阳市商转公贷款问题?安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时间(2022年12月02日 11时48分35秒)回复:关于咨询的“商转公”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支持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而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而职工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购买房屋时已经完成了购房行为,并将房屋所有权抵押给商业银行,满足了基本住房需求。您所咨询的“商转公”业务发生在职工完成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后,在时间上,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贷款发放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1267-2017)《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标准》,没有“商转公”贷款业务规范要求。 

三、目前安阳市多项政策支持职工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购房消费业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1353-2019)《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的规定:“缴存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安阳市住房管理公积金中心允许有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业务”。您提供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相关资料,即可向安阳市住房管理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减轻还款压力,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还款期内或全部还清贷款时均可提取。 此外,您再次购房时,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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