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单:为省中介费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

      以前总是看中介坑顾客,今天居然看见一个顾客把中介坑了。
 
     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市面上房源信息并不完全透明,所以很多人寻找自己心仪房子的时候,就会委托中介,让这些具备一定房产知识的专业人士带自己看房,并在房产成交之后,付出一定的回报。
 
     但有的顾客,会在找到心仪房子之后,拒绝中介继续参与交易,委托其他中介,或者直接和房东接触完成交易,以此获得更低的中介费,或者不付出中介费,这也就是俗称的跳单。
 
      杭州的小周最近就遇见了一名类似的顾客,张女士。为此今年1月29日至3月7日期间,小周花了十天时间带着张女士来回相看了38套房屋,但最后张女士不断拒签合约,并联系了其它中介公司。
 
      并且刚好被小周撞见,向公司阐述事情经过之后,房产中介公司认为,“跳单”的客户不尊重中介公司的劳动付出,不能让违约方因违约获利,于是将张女士诉至滨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张女士的作为消费者确有选择服务的权利,但根据查明的事实,张女士在接受经纪公司的服务后,利用了其提供的交易机会及媒介服务,为省中介费,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有违诚信原则,依法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最终,张女士赔偿15000余元。
 
      对此你觉得这次的张女士是否应该付出赔款呢?(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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