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有关房产的内容

     7月28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1081号,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价格。

      对涉及居民房产继承、遗赠的公证事项,鼓励各地按房产面积计价,或同时提供按房产面积和标的金额比例两种方式计价并从低选择。按标的金额比例计价的,第一档(即费率最高的一档)费率不得超过0.5%,后续档费率要阶梯递减。单套居民房产办理上述公证事项费用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
 
    聚焦重点工作。结合近年来房地产等资产价值上升情况,对财产继承、赠与、遗赠、遗嘱,以及直接关系企业经营成本的经济合同等公证服务价格进行重新测算,于今年10月底前出台新的价格标准,切实将偏高的公证服务价格降下来。
国家发改委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有关房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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