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房地产各地调控政策一览

        10月房地产各地调控政策一览

10月份,全国多城继续对楼市政策进行调整。包括交易、租赁、人才落户、公积金、物业管理等内容。

全国

整体来看,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由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授权试点期限为五年。

10月21日,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忠瑞表示,稳妥做好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研究细化金融支持措施,会同人民银行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10月9日,北京发布全国首个三胎家庭公租房配租政策。明确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10月26日,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办的“网上房地产”官网公告,定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一网通办”开通存量房买卖双方未通过中介交易网上签订合同服务。

10月15日,上海市委常委会举行会议,研究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出从供给端发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广东

10月13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商品房交易13个风险提示,主要集中在签约、付款等环节,涵盖了商品房权属、销售资质、资金支付等焦点问题。10月8日,广州发布交易提示,提醒购房者在支付预售款时,要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以免开发商挪用资金;同时,关注房屋抵押状态;预防警惕“代办资格”“伪造流水”“首付贷”等违规违法行为。

10月30日,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而在9月份,肇庆、中山、珠海、惠州先后发布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并自11月起实施。

10月9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除广州外,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

10月8日,东莞发布通知,正式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公布了首批218个楼盘的二手房指导价。

10月19日,天津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浙江

10月27日,杭州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主要涉及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对象、评审要求、申报程序等方面。

10月25日,杭州要求租赁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录入工作,登记工作截至10月31日。市住保房管部门将于11月初开展全面核验工作,未落实登记和上传从业人员信息工作的住房租赁企业,将采取约谈、发放整改通知单等方式进行处理。

10月9日,杭州调整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人才落户不再“零门槛”。落户政策调整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本科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硕士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在杭州市区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以落户杭州市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10月份,嘉兴公布商品房交易风险重点提示十五条;嘉兴市海盐县发布20条购房交易风险提示;湖州发布商品房购买风险十大提示;舟山市发布购房风险提示。

10月20日,金华义乌市降低预售条件,取消原有每批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规定。调整“公证摇号”政策。

10月11日,宁波市奉化区启动人才购房补贴,国家级人才最高补贴百万元。

10月26日,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倡议书,提出设立人才购买住房绿色通道、建立支持人才优先选房机制,并设置人才购房专项优惠。

安徽

11部门联合下发《合肥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在本市注册或经营的涉房网络平台及自媒体等。

海南

10月15日,海南召开进一步做好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会议,会议称,要从九个方面抓好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其中提到,要深入治理变相开发房地产、变相加价、虚假骗购等房地产市场乱象。

10月12日,海南发布《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要求遏制将商业、办公类项目变相改造为具备长期居住功能的“类住宅”建筑的行为。

河南

10月31日,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近日发出十条倡议,从房地产销售价格、资金监管、房源信息等多方面提出了指导建议。提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如实申报商品房销售价格并按照申报价格销售,不开展无序价格竞争。遵守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不挪用、占用或违规使用交易资金。

黑龙江

10月9日,哈尔滨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其中提出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并对相应学历人才提供购房补贴。

湖北

10月8日,鄂州发布购房风险提示,提醒购房者在缴纳购房款时,一定要直接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预售资金监管账号和监管银行在售楼处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内标注)。不要向个人账户、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缴存房款等任何款项。

10月27日,武汉发布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其中今明两年建设筹集6万余套(间)。

10月9日,孝感发布通知,所有新建商品房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不能超过备案价对外销售;如果拟销售价格调整幅度超过备案价±10%,需重新备案。

江西

10月22日,赣州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辽宁

10月27日,沈阳公积金贷款再施“组合拳”,大幅压减贷款时限,全程高效“快速办”;流程再造、二手房贷款“一次办”;拓展服务途径,贷款服务业务“掌上办”等。

青海

10月29日,青海住建厅发布消息,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风险排查和市场整治工作,持续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管理等方面乱点乱象。

山东

10月21日,青岛发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拟定新规,并规定协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

10月19日,济南发布办法指出,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建设村民(安置)住宅小区(含配套设施);公益事业、公共设施项目;工业仓储、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研究确定的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等重大(重点)项目和其他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

10月11日,烟台住建局发布通知,规范商品房现售行为,实现商品房网签备案现售全覆盖。是近十年来首次针对现房销售出台的管理办法,其中重点要求项目现售前须备案。

山西

10月19日,山西9部门联合印发方案,将深入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协同推进健全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深化房地产领域“放管服效”改革。

陕西

10月29日,西安发布通知,新出让土地应按比例足额建自持租赁住房、按整幢或整单元方式集中配建、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

10月13日,西安发布第二批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涉及103个小区。成交参考价格最贵的是位于高新区每平方米25838元的天地源枫林意树小区;价格最低的是位于灞桥区的普华浅水湾小区,每平方米120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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