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不再办理购房配套费用提取、物业费提取两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根据青海省相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建房〔2021〕140号)中关于“停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契税、自住住房物业费政策”的要求,西宁住房公积金中心自6月9日起,不再办理购房配套费用提取、物业费提取两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西宁:不再办理购房配套费用提取、物业费提取两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据了解,近期,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上级关于政务服务网络安全的相关要求,对中心微信公众号中需采用人脸认证方式的相关业务进行了暂时关闭,导致提取业务暂时无法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理。需办理购房提取、自建房提取、租房提取、还贷提取、大病提取、退休提取、离职提取、出境定居提取、援助金提取、加装电梯提取业务的缴存人员,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或登陆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网上办理提取业务,也可前往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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