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双职工最高80万元

       房家网从漳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获悉漳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参考阅读: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说明——贷款金额的核定:可贷额度为以下几项计算的最低值。

(1)按最高限额计算。

现行贷款最高限额: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2)按缴存水平计算。

贷款额度控制在借款人及其房产共有权人在测算年限内公积金缴存总和的两倍以内。其中测算年限为申请人离退休的年限,离退休的年限大于20年的按20年计算,离退休的年限小于20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

(3)按住房获得方式和房价计算。

①购买商品住房可贷额=总房价-首付款(不低于最低首付款比例)-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职工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且首次申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或第二次申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高新区、长泰区、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不低于30%)。

②购买二手、拍卖、房改住房可贷额=住房价值的6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其中住房价值存量房买卖的以契税计税价格为准、购拍卖房的以拍卖成交价格为准、房改购房的以房价计算表计算价格为准。

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贷额=总价款7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4)按还款能力计算。

还贷占比不得超过50%(还贷占比=月还款额/家庭月收入×100%)。

其中:月还款额指家庭所有负债月还款金额累加。

家庭月收入认定办法:按所有还款责任人(一般包括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参与还款人)的个人月收入汇总计算。个人月收入的计算方法如下:①对于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参与还款人中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月收入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含个人和单位部分)/24%”给予认定,计算结果若低于省人民政府最近一次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简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认定。②对于贷款申请人的配偶、共同借款人、参与还款人中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认定其收入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认定。③若职工自愿提供近一年实际工资流水(未满一年的按新单位实际工作期限提供),可以按工资流水测算月平均工资来认定其个人月收入(可包含在流水中体现的年度一次性发放收入的月均数)。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说明——贷款金额的核定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说明——贷款金额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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