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调整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及住房的限购政策

5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通知》表示,为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沈阳房地产市场实际,现将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50%调整为40%,具体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与客户平等协商确定。
沈阳调整房贷最低首付比例:二套房由由50%调整为40%
此前,沈阳房产局于4月30日连续发布三则利好政策通知:《关于支持多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通知》《关于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的通知》《关于实施“卖旧买新”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对三类居民家庭适当放松新建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
 
具体来看,《关于支持多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通知》指出,为满足多孩家庭住房需求,提升居住品质,促进人口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可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关于支持多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通知
《关于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的通知》提出,为促进养老事业发展,保障老年人权益,推进房屋适老化改造,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研究,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可在该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关于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的通知
《关于实施“卖旧买新”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则规定,为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提升居住品质,方便群众购房,经研究,对于通过“卖旧买新”购房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在旧房出让过程中,可在该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关于实施“卖旧买新”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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