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对接落实国家、省、市系列稳增长政策,努力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保持全区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根据国务院、省、市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雨城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印发《雨城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二十二)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出台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引进人才、二孩三孩家庭、农民工等购买商品住房给予适当支持。居民家庭采用商业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购买新建普通住房享300元/平方米补贴、新建车位享3000元/个补贴。

(二十三)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主要包括: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住院治疗、医学观察或被政府隔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以及因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在雨城区购买自住住房,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再交易房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时间为准。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十四)调整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2022年出让的开发建设用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对已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50%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报经土地出让人同意后,可按缴纳土地出让金50%的比例和规划设计要求分期申请办理50%的不动产登记。剩余部分土地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十五)容缺办理相关规划和建设许可手续。已签订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的建设用地,办理相关许可后可按照规划条件分期开发。开发企业凭《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土地权属证明及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票据可先行分期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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