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和实际可贷额度计算

丽水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丽公积金管委〔2022〕5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70万元上调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35万元上调为40万元。职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上调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上调为30万元。”

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住房套数如何认定?贷款次数以职工及配偶申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及住建部监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住房套数以职工及配偶申报、不动产登记信息住房套数查询结果等综合认定。

都知道自己交了公积金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低利率,但是究竟能贷多少呢?这里以张先生和李女士夫妻(张先生和李女士均为公积金缴存对象)为例,和大家一起了解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

张先生夫妻在丽水买了一套总价150万的期房,这是他们名下的唯一住房,之前未使用公积金贷款。两夫妻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3600元,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12%,近12个月的月均余额合计为8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贷款最高限额、房屋价值及贷款比例、还贷能力、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01贷款最高限额:

家庭(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首次首套”):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单方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

非首次首套的,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单方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

张先生夫妻购买的是家庭唯一住房并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可知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02:房屋价值和贷款比例

房屋价值

新房:按《商品房卖房合同》标记价值计算;

二手房:不动产转让合同交易总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房屋总价、契税发票就低计算;

贷款比例

首次首套的最高可贷额为房屋总价值的80%,非首次首套最高可贷额为房屋总价值的70%。

张先生夫妻购买的期房合同标价为150万元,属于首次首套情形,最高可贷额为120万元(150万元*80%)。

03还贷能力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际可贷金额,以月还款额不超过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3倍,且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为限(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住房组合贷款的,月还款额合计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

张先生夫妻公积金月缴存额为3600元,缴存比例单位个人各12%,可计算家庭月收入为15000元。所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10800元、7500元,即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7500元。

张先生夫妻若申请20年期限的80万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和40万商业银行贷款(年利率4.25%)的等额本息组合贷款,月还款额为7014.5元。张三李四夫妻月还款额未超过月缴存额的三倍且未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04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

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内,贷款申请人实际可贷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近12月(含申请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0倍。(注:月均余额可通过“浙里办——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个人缴存明细打印——打印日期选择12个月——下载证明”的路径进行查询)

计算案例示范:

上图为某职工从浙里办app下载的12个月缴存明细,将明细表中每个月离月末最近的日期显示的余额(即12个红圈中的数字)相加,再除以12,即账户的月均余额。

张先生夫妻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的月均余额合计为8万元,月均余额的10倍为80万元。

综合计算最小值,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房屋价值和贷款比例计算为120万元,还款能力可满足20年期限的80万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和40万商业银行贷款(年利率4.25%),住房公积金月均余额倍数计算为80万元,张先生夫妻的可贷额度为80万元。(来源:丽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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