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工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深圳市职工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下同)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购买本市存量商品房(二手房))+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现售房))+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预售房))+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购买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社保存量购房提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异地购房提取)。

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手房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二手房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

(二)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专用收据或者购房发票;

(三)异地购买住房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无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提交经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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